□共同執行職務。
□分別執行職務,執行職務之範圍分別如下:
受任人1 (例如生活管理、護養療治事項)、 受任人2 (例如財產管理事項)。
□分別共同執行職務,執行職務之範圍分別如下: •受任人1 、受任人2 ……共同 執行 。
(例如生活管理、護養療治事 項) •受任人3 、受任人4 ……共同 執行 。(例如財產管理事項) ……依序類推。
□其他約定執行範圍。
都市更新、危老重建、持分地買賣 ~~~ 0982-683151 ~~~ 龍 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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