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0月18日 星期五

14 未納入「重建計畫」範圍內的相鄰基地,可以不計獎勵,併 入建造執照申請嗎?

合法建築物重建時,合併鄰接之建築 物基地或土地之面積,不得超過該建築物 基地面積。又鄰地合併之建築物基地或土 地,其超過 1000 ㎡部分,不適用「危老 條例」有關建築容積之獎勵。以右圖為例, A、B、C等三筆土地可合併為同一重建 計畫範圍,但D不得併入重建計畫部分, 應不允併入同一建造執照,如有開發需要, 必須另案申請建造執照。

都市更新、危老重建、持分土地買賣 ~~~ 0982-683151 ~~~  龍 先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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