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9月4日 星期三

Q:公辦都更實施辦法之立法意旨為何?

A:
自都市更新條例施行迄今已近二十年,期間都更案多由民間主導開發,面臨自劃更新單元面積小、缺乏計畫指導,反觀最急需辦理更新之弱勢整宅、海砂屋等災損建物缺乏協助,主管機關主導都市更新案件亦不多見,為使都市更新引導都市發展,政府角色應基於公共利益、公共安全及緊急危難由被動受理民辦更新事業審議,轉為主動投入更新規劃及開發,引導全市各區之更新發展,以達到大規模都市再生效果。

都市更新、危老重建、持分地買賣 ~~~ 0982-683151 ~~~  龍 先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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