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合法建築物開業建築師簽證檢核表,檢討都市計畫法或建
築法規事項,原則上係依建築興建當時的都市計畫及建築法令檢討。
但若建造當時無規定者,開業建築師簽證表之檢討依據可註記「無
規定」,設計檢討可勾選「免檢討」。
都市更新、危老重建、持分土地買賣 ~~~ 0982-683151 ~~~ 龍 先生
2023年8月1日 星期二
2023年7月19日 星期三
02 本市未領有使用執照之危老建築物申請重建,須補領使用執 照或合法房屋證明嗎?
民國 60 年 12 月 22 日建築法修正發布前已建築完成,未領有
使用執照之建築物,擬依「危老條例」申請重建者,基於簡政便
民考量,都市發展局業於 107 年 7 月 4 日以北市都建字第
1076095602 號函訂定依「臺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」第 32 條、 第 33 條及第 35 條規定申請適用「危老條例」之合法建築物書件
及建築師簽證檢核表,放寬免檢附結構安全鑑定報告、免檢討防
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、免改善無障礙設施。
都市更新、危老重建、持分土地買賣 ~~~ 0982-683151 ~~~ 龍 先生
都市更新、危老重建、持分土地買賣 ~~~ 0982-683151 ~~~ 龍 先生
2023年7月4日 星期二
01 什麼是「合法建築物」?如何判定建築物的屋齡達 30 年以上, 相關證明文件為何?
為鼓勵老舊建築物得依「危老條例」申請重建,本市合法建
築物之認定方式如下:
一﹅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築物。
二﹅合法房屋證明
三、或經開業建築師檢討得適用危老
條例申請耐震能力評估之簽證說明書。
依「危老條例」施行細則第 2 條
規定,建築物之屋齡認定方式如下:
一﹅領得使用執照者:自領得使用執照之日起算,至向直轄市、
縣(市)主管機關申請重建之日止。
二﹅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依下列文件之一認定建築物興建
完工之日起算,至申請重建之日止:
(一)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謄本。
(二)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。
(三)房屋稅籍資料、門牌編釘證明、水費收據或電費收據。 (四)其他證明文件。
都市更新、危老重建、持分土地買賣 ~~~ 0982-683151 ~~~ 龍 先生
(一)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謄本。
(二)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。
(三)房屋稅籍資料、門牌編釘證明、水費收據或電費收據。 (四)其他證明文件。
都市更新、危老重建、持分土地買賣 ~~~ 0982-683151 ~~~ 龍 先生
2023年6月21日 星期三
意定監護 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遴選
□甲方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: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: (護照號碼、其他證號) 地 址: 電 話:
□由法院依職權指定。
都市更新、危老重建、持分地買賣 ~~~ 0982-683151 ~~~ 龍 先生
2023年6月7日 星期三
意定監護 報酬
本契約雙方同意乙方之報酬如下:
□甲方於本契約生效後,就乙方處理有關監護事務之報酬金額及給 付方式為 ,乙方 得自甲方之財產中受領之。
□不給付報酬。
□由乙方請求法院酌定。
都市更新、危老重建、持分地買賣 ~~~ 0982-683151 ~~~ 龍 先生
訂閱:
文章 (Atom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