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月16日 星期三

15 依「危老條例」申請重建,是否需檢討相鄰基地有無畸零地? 有無放寬認定或程序簡化措施?

本市危老重建之基地如有涉及畸零地,仍應依建築法第 46 條、「臺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」、「臺北市公私有畸零地合併使 用證明申請須知」等有關規定辦理。

都市更新、危老重建、持分土地買賣 ~~~ 0982-683151 ~~~  龍 先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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